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各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仪器设备负直接管理责任,应严格按照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使用管理仪器设备,合理配备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首先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进行交涉处理。凡列入学校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验收通过后均需申报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程操作,未掌握操作技术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仪器设备。
四、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使用前要检查仪器情况,如发现仪器损坏或有故障,应及时追查查明原因。使用后要按规定做好使用记录。
五、要加强对仪器说明书和仪器附件的管理,谨防损坏丢失。
六、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进行拆改的,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拆改进行,并完善相应资产变动登记。
七、在保证本单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仪器设备可以向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可以向校内其他单位开放使用,仪器设备的借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借出校外使用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调出校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借出。
八、各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性能、特点等,建立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九、实验人员要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